山东济阳一村民为赏花种起罂粟(图)

2015年06月11日 16:48:34 来源: 济南时报

从村民菜地中铲除的部分罂粟

  从村民菜地中铲除的部分罂粟 通讯员崔涛 摄

    “听人说这花开了特漂亮,就在菜地里随便种了几棵,没想到竟然违法了。”近日,家住济阳县的村民温女士在自家菜地里种了78株罂粟被警方查处。面对警方开出的500元罚款,温女士后悔不已。

    “武家村有人在自家屋后的菜地里种了大片罂粟。”济阳派出所民警崔涛告诉记者,5月7日上午10时许,接到居民报警后,他们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位村民正在刨罂粟苗,罂粟已结出了很多的果实,果实有鸡蛋大小。经现场清点,这块菜地种植的罂粟苗数量为78株。随后,经询问得知该菜地正是附近村民温女士所种。

    “起初,温女士说她也不知道谁在她家菜地里种的,只是听人说种这东西违法才忙着铲的。”崔涛说,经进一步询问了解,温女士才道出了事情的原委,早先的时候她看到别人家花盆里种了一棵开花后很漂亮,就讨了一个果实过来随手将罂粟种子撒在了自家菜地里,没想到竟然生根发芽,一种就是一大片。她之所以种罂粟完全是为了赏花,就想着在菜地里干活的时候一饱眼福。“本想图个舒心,没想到摊上事了。”

    据了解,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但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我们对她进行批评教育后,对其做了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崔涛告诉记者,事后,民警把铲除下来的罂粟全部收缴并带回派出所进行了无害化处理,考虑到温女士在查处中认错态度较好,并且种植数量不多,积极配合民警铲除罂粟,遂对其做了从轻处罚。

    “哪怕种一棵也是违法的!”民警提醒广大市民,罂粟别名鸦片花,大烟花,不能随意种植,不要为了图一时的观赏或食用私欲就抱以侥幸心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按照刑法规定,种植罂粟超过500棵就不是简单的行政处罚了,而是犯罪行为,要追究刑事责任。(记者高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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