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捐肾救下毒贩儿子

插图 王金辉H120 记者 杨昌平
王成成终于保住了性命,他是个特殊的毒贩,贩卖的毒品超过了500克。
这个年仅27岁的内蒙古青年,7年前就身患尿毒症。王成成因无钱透析而多次贩毒。在取保候审期间,王成成的母亲捐肾救子。但是,换肾成功后,王成成却被一审判处死刑。母亲捐肾救子,能否法外开恩?社会舆论对此也有不同的认识。内蒙古高院在近日作出终审判决,以王成成有立功表现为由,改判其死缓。
贩毒挣钱做透析
据王成成父亲王五五介绍,王成成在2008年5月被查出慢性肾炎,为治病欠下一屁股债,但并无效果。2009年12月,王成成的病情恶化成尿毒症,用血液透析来维持生命。
“他就是在医院透析时,认识了一些病友,其中有病友是涉毒的。”王五五介绍,王成成曾对人说,那时候家里没钱,有一次要透析了,他爸借钱还没借到,就少做了一次。王成成就怕了,开始自己想办法。
王成成所想到的办法,就是贩毒。他说:“我每周透析两次,每次500元,每月需要至少4000元的透析费用。我知道贩毒是犯罪行为,但是我患有重病,再加上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来源,为了看病,不得不这样。”
由于户口是牧区农民,王成成当时所能报销的医药费很少,一次透析只能报几十块钱,大部分要自费。在供述中,王成成承认,他从2011年8月起开始贩毒。2012年3月,警方将王成成抓获,从其身上搜到冰毒2.5克、海洛因0.2克。因王成成患有尿毒症,警方在第二天就将其取保候审。
2013年2月20日,警方根据情报,得知王成成从成都市购买了500克左右的冰毒。民警调取王成成的手机通话记录,通过分析,在王成成和女友去取货时,将他们抓获。
换肾前的孤注一掷
此前,因王成成父亲要赚钱养家糊口,母亲先是因怀孕后是因哺乳,无法捐肾。王五五介绍说,直到2012年12月,儿子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其母到医院作肾源配型检查,结果显示肾源正合适。于是,换肾的日期定在2013年3月。
然而,换肾的手术费也是一笔大数目。王成成说,为了筹集手术费,他决定最后赌一把,遂联系上了成都的“黑子”。而孤注一掷的后果,就是刚把500克毒品拿在手里,就被警察抓个正着。
为病贩毒该不该杀?
对于毒贩,公众的态度总是深恶痛绝。有的人觉得就该杀,有的人觉得有病也不应该管,有的人觉得被毒品害了的人才可怜。
当面临情与法的冲突时,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说:“王成成的犯罪动机与其身体疾病存在客观关联。”王成成二审的辩护律师谢通祥提出,毒品数量是毒品犯罪案件量刑的重要情节,但不是惟一情节。此外,王成成在一审判决死刑后,积极检举揭发他人犯罪构成立功表现。
内蒙古高院二审认为,患病、筹集医疗费并非贩毒的理由,不过,鉴于王成成确实有悔罪和立功表现,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死缓是最好的结果?
王五五说,在一审判决之前,他曾两次问一审法官,能否给儿子换肾,其中一次是开完庭后问的,一次是在医院的电梯里碰到法官时问的。他觉得如果判死刑的话,换肾就没必要了。而法官两次的回答是“能换”和“先换”。于是,王成成的母亲捐出了肾。
王五五说,王成成的母亲割掉一个肾后,就不能干重活了,只能待在家里。而为了给儿子筹集换肾的手术费,王家借了22万元。在王五五看来,死刑的判决让他们全家付出巨大代价后,却鸡飞蛋打一场空。
不过,王五五并没有证据能证明一审法官说过“能换”这样的话。其实,对法官来说,这也是一个两难选择。如果面对王成成家人能否换肾的询问,法官该如何回答?如果答“能换”,似乎不应该判死刑了。而答“不用换”,则意味着判死刑,但别说一审法官了,就是二审法官也没有死刑的决定权,死刑是要经过最高院的复核的。
王成成的父亲不能接受二审改判死缓的结果:“因为死缓也是死刑,只是缓期两年执行。而判死刑的话,就不能保外就医,现在我儿子关在号子里,和十多个人睡一个大通铺。他是换了肾的病人,需要有好的环境。”目前,王家已决定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