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干部因艾免拘的“未竟之问”
身为中央某部委副处级干部的穆林(化名)在微信上联系了一名男子后,携带一小包冰毒前往该男子住处,还未来得及吸食毒品便被民警抓获。由于持有冰毒不足10克,朝阳警方日前对穆林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此外,由于穆林患有艾滋病,警方在当面宣读了处罚内容后,决定对他不予收拘。(5月29日《京华时报》)
副处级干部吸毒,却因艾滋病而免于挽留,让人瞠目结舌,惊诧不已,其背后有太多问题需要追问。一则是穆林如何染上毒瘾,又如何患上艾滋病的呢?有没有其他作风问题呢?还得寻找其堕落轨道的根源。二则也暴露了当前我国很多拘留所、看守所、监狱硬件设施、软件管理跟不上司法现实需要的“无奈”,这笔“欠账”又何时了呢?笔者认为干部吸毒,绝不可囿于身患艾滋病而轻易放行。毕竟患有艾滋病,又染上了毒瘾,其作风问题自然也好不了哪里去,早已不符合公务员的职业规范要求,应作出下一步处理,以彰显党从严治吏治的决心。
诚然,警方承担着治安管理之职,不兼具纪检监察的责任,因而更多注重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而国家干部吸毒看似生活空虚、追求刺激,实乃道德操守和官德缺失。根据《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得: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所以不能对吸毒干部的违法行为“一免了之”。
穆林吸毒因“情节比较轻微”,又感染艾滋,因此警方对其不予收拘。依法治国,从严治吏之下,不能让如此“五毒俱全”的干部,只因是“体制内人”,就坐享体制内不受特权与约束的娇宠。其染艾滋在作风问题上的问题,即使警方对其作出了不予收拘的决定,党纪政纪处罚也必须及时跟上。
前有“吸毒州长”“吸毒市长”引领,现有部委副处级干部吸毒,官场中“瘾君子”越来越多,也折射出来当前我国干部管理中,“八小时”之外的监督乏力。纠其原因,有两方面,客观原因是干部管理内部监督无力,为官员吸毒留下了“空间”。主观原因则是一些干部受教育不够,加之信仰缺乏、内心空虚,在羡慕老板整日灯红酒绿、纸醉金迷之中,慢慢落入这种低俗生活。其实毒品并不可怕,可怕是这种缺乏底线意识和责任敬畏。还需补足“精神之钙”,拓展监督的空间,维护干部、党的形象,从根本上解决堕落的根源之问。
虽然艾滋是传染病,但是其传染仅限于性、血液、母婴,从来就不需要进行隔离治疗。因此,不能因患艾滋而成为其免于执行行政或刑事拘留的“挡箭牌”。若要走出之前媒体曝光的福建漳州一艾滋患者盗窃被屡抓屡放的“怪圈”,别让艾滋病再成为违法犯罪的“掩体”,还需司法机关尽量完善关押艾滋感染者的软硬件条件,从根本上解决因艾免拘之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