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去毒社”

2015年05月05日 14:43:28 来源: 北京禁毒在线

    1904年,清同治进士、内阁学士、时称“四谏”之一的“清流党”人陈宝琛和福州著名士绅林绍年、邵质城、刘学徇、罗金城、林炳章、张赞廷、李馥南、陈懋鼎、林志煊等10人,联合倡议组织福建“去毒社”,开展禁止烟毒的斗争。鉴于这10位禁毒发起人都是福州当时的知名人士,有较高的社会声望,福州地方政府当局不敢阻拦,只好表示认可。于是翌年春,禁毒发起者公推林则徐的嫡曾孙林炳章为“去毒社”首任总社社长,具体负责该社的组建工作。

    林炳章等人首先召集省、市绅商各界热心禁毒人士,经过多次反复讨论研究,制定了“去毒社”章程,规定“去毒社”设总社,下设分社和支社。总社设社长一人,副社长若干人,负责与官方联络和协商禁烟事宜。“去毒社”的主要职责是对群众进行禁毒的宣传教育,同时会同当地警务机关或主管官署,查缉贩运、销售、吸食烟毒者,送官府立案究办,并参与官府的讯问和查处工作。分社和支社也各设社长一人,负责与当地官员联络和协调禁毒事宜。

    1905年6月3日,福建“去毒社”在林则徐祠堂召开总社成立大会,参加者有绅商学各界人士和各学堂师生数千人。林炳章和各界代表在会上发表热情洋溢的讲话,热烈祝贺“去毒社”的成立。他们在发言中既指出烟毒对国家、民族、社会、家庭和个人的严重危害,从而说明禁毒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劝说人们自觉地远离毒品、珍惜生命,并积极投入全社会的禁毒斗争行列;又宣布禁毒的各种条例和规章制度,以及惩罚措施,要求毒犯立即停止贩运和销售烟毒,否则将受到严惩;同时要求吸毒者自觉、主动地戒烟,否则也将受惩罚。

    福建“去毒社”成立后,随即促使福州地方当局下达禁烟令,严令各烟馆必须在短期内停业改行,如敢违抗者,当即严惩不贷。“去毒社”总社设在福州南台双杭地区的大庙山。总社下设宣传、调查、评议三个部。宣传部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搜集各地关于吸食烟毒造成危害的生动、典型、具有说服力的事例,对群众进行广泛深入的禁烟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认识到鸦片烟毒对国家、民族、家庭、个人和社会的严重危害,从而自觉地远离毒品,并说服那些觉醒者投入禁毒队伍;同时,组织力量深入烟民家中,利用烟毒造成悲惨后果的典型事例,在烟民亲友和家人的大力配合下,对烟民进行有针对性的开导、劝戒,或者让觉醒后决心戒烟、并收到成效的烟民现身说法,规劝还在吸毒的烟民戒毒等等。调查部的主要任务是负责调查烟土的来源和烟寮的分布情况。“去毒社”总社和各分社调查部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发现并证实当时所谓红土、大土等烟毒,都是由英国的船舶运来交给当地的英商洋行,再由英商洋行变换手法或进行巧妙伪装等方式,卖给日商、法商等外商洋行和本地那些秘密经营的“清膏店”,然后再转卖到全省各地。调查部还发现在福州地区,烟犯活动主要集中在南台和桥南一带,比较大的烟馆在南台有:坞尾的卧云楼、湘巷的紫云天、上杭街的亦桃园、横街的紫竹林、茶亭的登云天、田垱街的蔡两全等;在城内有津门楼的仁记、按司前的九如、虎节河的瘾庐等等;在桥南也有大小规模不一的烟馆。至于小烟馆则多得不可胜数,至少有好几百家,甚至连总督署附近的马篷巷、达明里等地都有烟馆。这些烟馆多数是日本人或日籍台湾浪人经营的。

    “去毒社”无论是总社还是分社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大多数是由那些认识烟毒危害、热心禁烟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自愿参加,并以兼职者居多,而且基本上都是义务性质的,“去毒社”不支付薪金,即使是专职人员也大部分不支薪,只有个别有特殊情况的专职人员,才酌情给予一些津贴,津贴费从禁毒罚款中支付。虽然“去毒社”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大多数是义务和兼职的,但由于他们对外国殖民者利用烟毒毒害中国人民的罪行深恶痛绝,所以都抱着对国家、民族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投入禁烟斗争,把禁烟运动搞得轰轰烈烈、有声有色。他们立场坚定、爱憎分明、廉洁奉公、按章办事、公正执法、不徇私情。例如当时与福建实力派人物、后任福建政务院院长彭寿松有密切关系的前清候补知府(一说候补道台)李慕韩,当他因吸毒被拘押时,“去毒社”领导和办事人员,不顾其显赫的政治地位,也不理彭寿松派人前来坐索人犯和捣毁“去毒社”,仍然照章依法惩治,丝毫不买彭的账。又如葡商陈玲官贩卖烟土被人赃俱获,法国领事发来照会要求保释,也遭拒绝,并加重处置。“去毒社”破获毒犯后,即予惩罚或交保甲当局在公众面前杖责后释放。“去毒社”无私无畏、公正执法、不徇私情、不畏权势的办案作风,对于毒犯起了很大的震慑作用。

    在福州地区“去毒社”的倡议和带动下,福建省属各府县也相继建立禁毒机构,开展禁毒斗争,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一个禁绝鸦片的查缉网,收到较大的成效。

    在禁毒斗争的过程中,“去毒社”领导逐渐认识到单纯地查缉惩罚,还不可能从根本上禁绝烟毒,必须采取更有效的戒毒措施,使吸食烟毒者尽快去掉毒瘾,使经营销售烟毒者无从牟利。于是“去毒社”又分区筹建戒烟局,大力动员烟民进戒烟局戒毒;抓获的吸毒者也送入戒烟局强制戒毒。戒烟局由精通医术、并具有戒毒经验的医生免费给以治疗。他们采用林则徐生前命人配制成功的十七味戒毒药丸,加工制成药酒,让烟民服用,收到很好的效果。同时“去毒社”还勒令各烟土行、烟馆限期改行,违者按章严惩。据不完全统计,仅大庙山附设的戒烟局在1906-1907年间,共办戒烟班22期,治愈烟民827人,宫巷戒烟局办18期戒烟班,治愈烟民932人,光禄坊戒烟局共办戒烟班8期,治愈烟民219人。“去毒社”经过一年坚持不懈的禁毒斗争,缴获大量烟土、烟具,有效地改变了社会风气,使整个福州面貌发生很大变化,受到人民群众的交口称赞。

    为了加大禁毒斗争的宣传力度,扩大禁毒斗争的成果和影响,“去毒社”于1906年总社成立一周年之际,举行盛大的纪念会,总结一年来禁毒斗争的艰难历程所积累的经验和取得的巨大战果,用事实证明禁毒斗争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会后还举行声势浩大的游行,游行队伍高抬禁烟英雄林则徐的大型画像为前导,一路敲锣打鼓,高呼禁烟口号。“去毒社”总社和各分社、支社的成员,还抬着他们一年来查获的大量烟土、烟具,排成长龙般的队伍,浩浩荡荡地向仓山海关埕进发。沿途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他们欢呼、鼓掌,跟着高呼禁毒口号,或燃放鞭炮,以示支持。有的群众还加入游行队伍,出现了“万人空巷,途为之塞”的热烈场面,盛况空前,群众拍手称快。同时“去毒社”领导还仿照林则徐于1839年“六?三”虎门销烟的做法,在海关埕准备了许多大铁锅,里面放着煤油、松香、漆渣、食盐等多种助燃物,然后将各地收缴的大量鸦片烟土分别放进各个大锅里,并邀请当地官员、社会知名人士、各国领事馆、各洋行买办前来参观。当游行队伍到达后,即将查获的鸦片,在万众的欢呼声中当场销毁,并摄影存案备查,真是大快人心。

    会后“去毒社”又具文报告福建各地禁烟斗争的实况,层层转送至清廷当局,要求清政府向英国政府进行交涉,禁止英轮再运送鸦片到福建来销售,以杜绝鸦片的主要来源。然而英国的复照竟然声称:“如果中国借口禁烟,一面又自种罂粟,徒使彼国商业受到重大损失,殊为不宜,必须双方各派专员实地查勘,果无自种始愿停运。”对于英国这种无理干涉中国内政的荒谬要求,清政府不但不予驳斥,反而答应照办。最后由英国派遣的专员包克本,会同我政府特派专员叶可良,一起到福建各地详细查勘,直到各地均无发现有种罂粟的现象,包克本才表示要报请英国政府向我省停运鸦片,同时关闭两三家销售鸦片的英国洋行,以此来进行敷衍搪塞,暗中却仍然继续贩运鸦片来福建。但“去毒社”并没有就此放松警惕,始终坚持禁毒斗争,所以不久又陆续破获英轮贩运来的多起烟土,其中法商合一洋行一次就被我缉获一千多粒“大土”。在这前后,又有日商经营的日兴昌洋行、福记洋行、三五公司等销售烟土数十起被破获。经查证,这些烟土仍然都是由英轮贩运进来的。接着又破获烟馆多家,缴获许多烟毒和烟具。“去毒社”将这些收缴的烟土烟具付之一炬,罪犯均受到应有的惩罚。事实证明:英国政府始终没有放弃贩卖鸦片、毒害中国人民的罪恶行径。经过“去毒社”的严厉查禁和坚持不懈的斗争,才使烟馆不断关闭,吸毒者日益减少。

    但是,进入民国以来,福建省政权为北洋军阀所操控,各地又有众多土著军阀、封建势力各据一方,为争夺地盘、聚敛财富而互相争斗、混战不已。他们沆瀣一气,横征暴敛,并强迫农民广种罂粟,将它作为军阀饷项和发财致富的主要来源。各地军阀彼此效尤,使烟毒进一步流行。这期间虽经“去毒社”严正抗议和申斥,舆论界大声疾呼和谴责,社会人士不断奔走呼号,但封建军阀、政客均熟视无睹,置若罔闻。人民群众的正义呼声和抗争,终于敌不过军阀政客们的枪弹和权柄。“去毒社”经过十几年艰苦卓绝的斗争所取得的成果,终于付之东流,再也无力回天,被迫忍痛于1921年宣告解散。

    来源: 北京禁毒在线

责任编辑: 柴小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