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驾猛于虎 治理不宜迟

2015年05月04日 10:40:03 来源: 楚天都市报

    27日下午,福银高速(汉十高速)老河口市钟岗服务区,湖南男子张虎手持螺丝刀强行把随行的弟弟、弟媳赶下车,独自驾驶越野车,载着两岁侄儿,上高速逆行16公里,在仙人渡大桥上,与一辆面包车迎面相撞。事故导致张虎及侄儿死亡,面包车上一死一伤。警方介绍,张虎血液检测结果显示,里面含有毒品成分。(本报28日、29日报道)

    湖南怀化大货车司机“毒驾”冲关撞警车逃逸、吸毒男子驾车弹弓袭击“尾随者”,7辆车车窗遭殃……不得不说,近年来,毒驾肇事频频,对公共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毒驾,顾名思义,是指未戒断毒瘾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然而,相比酒驾入刑,我国对毒驾处罚力度较轻。比如在日常执法中,毒驾行为只要未造成严重后果,只能依照《禁毒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对吸毒行为本身进行处罚:行政拘留、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及强制戒毒。换言之,这让很多瘾君子有恃无恐,存在侥幸心理。

    更关键的是,打击毒驾存在发现难、检查认定难等颇多掣肘。毒品的成分复杂,不像酒驾那样易于检测,快速查处。无论是血样还是尿样,其采集过程都相当耗费时间。比如目前认定张虎是否“毒驾”,要经过层层检测才能出结果。某种意义上说,这也使预防和打击“毒驾”行为处于被动状态,起不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往往只能等到毒驾肇事,酿成惨剧才去打击。

    国家禁毒委日前公布的《2015中国禁毒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累计登记吸毒人员295.5万名。统计表明,隐性吸毒人员中持驾照者约占20%。事实上,长期吸食毒品特别是新型毒品后,人的大脑会受损,反应速度会下降,即使开车前未吸食毒品,也容易因反应不及时而引发交通事故。

    “毒驾”猛于虎,对毒驾的打击,不能坐等“毒驾入刑”的出台,不能卡在“操作困难”裹足不前。当前,理当加强源头管控,保持打击吸毒贩毒的高压态势,让隐性吸毒人员无处遁形;各部门加强信息沟通,保持动态监管,及时排查清理吸毒驾驶人;积极创建更便捷的检测手段,加大路面筛查的执法力度,提高对毒驾的威慑力;全社会亦要提高对毒品的警惕,对吸毒零容忍,形成社会合力,及时发现并阻止毒驾的发生。(肖杨)

责任编辑: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