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毒贩听闻被判死刑 哭称“自己是文盲”

2015年04月17日 09:45:07 来源: 中国青年网

    “我是文盲……我是被栽赃的!”听到死刑判决后,林某花仿佛无法承受,哭着表示要上诉。去年1月,警方破获一起毒品交易案,卖方是林某花。后警方在她的屋子里查处各式毒品超过40公斤。昨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认定其犯贩卖、制造毒品罪,应判处死刑。同日,广州两级法院对51名涉毒罪犯进行集中宣判,过半被处以重刑。广州中院法官指出,近年来毒品犯罪一直呈高发态势,女性犯罪有所增加。

    51名毒犯被判刑 其中3人被处死刑

    昨日上午,广州市两级法院开展集中公开宣判毒品犯罪案件专项行动。广州两级法院公开宣判毒品犯罪案件40件,共计5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以上至死刑不等的刑罚。

    “51名被告人中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重刑的有27名被告人。”广州中院工作人员介绍,其中3人一审被判处死刑、5人被判死缓;还有4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了解,40件案子涵盖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和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等6个罪名,涉及犯罪手段多样。包括租住房屋开设“作坊”制造毒品、以邮递物流方式贩卖毒品、出入境时选走无申报通道走私毒品、驾车运输毒品、雇用“马仔”交接毒品、秘密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等。涉案毒品种类包括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海洛因、氯胺酮等,折合甲基苯丙胺共计7余克。

  毒品犯罪向低龄化发展 女性犯罪数量增多

  “近年来(毒品犯罪)一直呈现高发态势,且有向低龄化发展、向农村地区蔓延、容留吸毒、女性参与犯罪增多等趋势。”广州中院刑一庭负责人表示,毒品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如今甚至造成一些农民因毒返贫,也有个别农村年轻女性因以贩养吸,被利用参与贩毒等现象出现。

  来自花都法院的统计数据显示,近三年来,花都法院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涉及女性犯罪的有45件46人,占全部毒品犯罪的8%。其中,2012年女性犯罪14件15人,2013年20件20人,2014年半年就查了11人,犯罪人数逐年上升。

  广州中院工作人员介绍,如今在社会上,以贩养吸的个人小额毒品犯罪占有较大比例,交易数额小,隐蔽性强。真正的毒品所有人和大毒枭,很难抓获。此次对毒品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在于向群众表达禁毒的决心。此批案子仍然体现严惩处的高压态势,故而对其中贩卖、制造毒品数量大、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适用死刑。

  窝点查出46公斤毒品 “单亲妈妈”被判死刑

  典型案例

  昨日上午,广州中院刑庭外,家属嚎啕的哭声,响彻走廊。一个又一个毒品犯罪人员,前来听判。四十岁的林某花,是其中的一个。

  出租屋发现大量毒品 却否认贩毒制毒

  2013年11月,袁某龙与张某连(均已起诉)两人向林某花买冰毒。交接完后,被民警逮个正着。两个月后,民警将林某花和叶某聪(另案处理)抓获,在她包内检出毒品16包共16克多。

  之后,民警来到林某花租住的屋子,发现大量的毒品成品和原料工具,查获含冰毒、海洛因、氯胺酮成分的毒品共计达46公斤。之后,检方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对她进行起诉。

  庭审中,林某花否认贩卖、制造毒品,说自己是文盲,是被一个叫“萍姐”的人利用了。辩护人认为,林某花应该定性为非法持有毒品罪,是从犯。

  自辩怕孩子遭报复不敢说出背后之人

  但“萍姐”到底是何方人物?林某花始终没法给出任何个人信息,连何时认识都无法说清。法官认为这着实不符合常理。

  经查,公安机关对林某花进行长期跟踪,后来通过侦查,提前获知林某花有交易,张某连等人和林某花有多次通话记录。人赃并获,法院认为证据链已经完整,足以认定林某花贩毒、制毒,应当对其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昨日宣判以后,林某花沉默几秒后,突然情绪激动喊冤。当法官询问她听清楚没有、提醒可提交上诉状时,她声称“听不清楚”、“文盲不懂写上诉状”。

  “我就是扫扫地,为了孩子读书才打工,每个月赚两千块……”林某花似乎愤怒又伤心,当庭哭着倾诉自己身世。她说丈夫失踪了几十年,她一人独力抚养孩子长大,孩子因为家穷早早出外打工,后来受伤残疾,她内心亏欠极了。

  “我怕他们报复我的孩子……”林某花说自己一直不敢说出真相,但她真的是被栽赃的。法官因此提醒她可以把实情写进上诉状,也可进行检举。

  贩卖假毒品 一样要判刑

  2014年12月9日,张某龙经电话联系后,去到番禺区大石镇大石地铁站,以1000元的价格贩卖“毒品”一包给邓某强(另案处理)后,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随后,民警在张某龙处缴获现金1000元、移动电话一台,在邓某强处缴获净重0.82克的白色晶体一包,但未检出常见毒品成分。

  不过,张某龙对在进行“毒品交易”供认不讳。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龙在实施犯罪,只是这在过程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鉴于其能如实供述自己,可从轻处罚,决定判处张某龙犯贩卖毒品罪,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毒贩要寄万克毒品到上海 快递员发现可疑报警抓人

  2014年4月17日13时许,男子吴某丰到广州市白云区的快递公司营业点,以“老姜泥”、“发泥”等名义,交寄两个装有毒品的纸箱,拟快递至上海市。快递公司员工开箱检查发现可疑,便未将纸箱付运。两天后的傍晚,吴某丰再次将两个装有毒品的纸箱交给该公司的快递员,拟快递至上海市。

  该公司员工发现吴某丰这两个纸箱可疑,于是报警,把4个纸箱交给公安机关。民警打开纸箱检查,发现高纯度冰毒共1.1万多克。2014年4月21日,公安机关在白云区嘉禾街一餐厅抓获吴某丰,在其身上缴获毒品1包。

  广州中院经审理认为,吴某丰虽然是初犯,也能如实供述,但他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大,且含量高,社会危害性极大,酌轻情节不足以折抵罪过。昨日,法院决定对其判处死刑。

责任编辑: 吕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