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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小东门街道警民合力化解社戒社康工作难题
2014-11-28 14:10:46  来源: 中国禁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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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禁毒网11月28日电 今年十月起,一场禁毒人民战争“百城禁毒会战”在全国范围内悄然打响。作为此次百城会战的重点整治区域,小东门街道在想方设法解决打击收戒、达标率低等问题的同时,抓紧抓好社区戒毒与社区康复执行工作,通过解决工作实践中的疑难问题,整体提升街道的禁毒工作水平。

    不久前,街道所辖王码居委有一名对象在江苏无锡工作期间,因滥用合成毒品被当地公安机关处以强制隔离戒毒,强戒期满后,回到上海。当地强戒所既未出具责令社区康复决定书,也未在公安吸毒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该这名对象的状态进行变更,导致小东门派出所与禁毒社工难以对其开展社区康复工作。虽然社工根据对象家属提供的情况,与回归以后的对象建立了联系并实施了尿检等相应的措施,但公安系统中该对象的状态依旧是强制隔离戒毒,日常尿检无法录入;同时,由于没有责令书,与对象签订的协议书缺乏法律依据,既不完整也不规范。

    为此,街道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一情况。因为承办与处置单位都在外地,需要市级层面出面协调,问题就复杂起来,迟迟得不到解决。系统的状态改不掉,责令书开不出。工作很被动,既影响街道完成出所未满三年人员的管控率任务,又不利于对该对象回归社会以后的戒断康复。

    为化解难题,小东门街道禁毒专职干部出面与派出所协调解决办法,由小东门派出所综合室民警直接与该对象当时被处以强制隔离戒毒的承办单位,无锡市公安局南长分局金星派出所取得联系,向承办单位解释国家及上海的相关规定,请金星派出所协助出具对象的社康责令书并尽快更改维护对象在公安库中的管控现状。小东门街道的这一请求,很快就得到了对方的积极回应。经过多次协商与协调,无锡金星派出所终于将该对象的责令书寄了过来,并将该对象在公安库中的状态变更为社区康复,事情得到比较圆满的解决。

    社区戒毒与社区康复工作是街道禁毒工作的核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虽然《禁毒法》、《社区戒毒条例》以及上海市有关主管部门相继出台的《关于贯彻执行“戒毒条例”的实施办法(380)》、《补充规定(279)》使社区戒毒与社区康复工作进入了一个有法可依,有规可循的新阶段。但在工作实践中还是难免出现相关法律法规尚未顾及的情况。就像小东门街道出现的这个问题,由于无锡金星派出所的积极配合,使问题得以解决,但这个方法在其他地方未必行得通。小东门街道在解决过程中体会到,遇到类似以及居住地管控等社戒社康工作中涉及到的具体操作上的一些问题,在不违反《戒毒条例》等相关指导性法律法规规定原则的前提下,经由有关部门同意,由实际操作单位之间直接沟通协调,商定一个解决办法,再向有关领导汇报,对切实解决难题,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社戒社康工作的发展大有裨益。在任务重、时间紧的百城会战中,尤其需要这样创新与突破。

责任编辑: 柴小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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