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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宣传教育实践偶感
2014-11-27 10:25:30  来源: 中国禁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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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贯彻实施和禁毒人民战争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地位不断提升,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正逐步形成良好发展态势。但在工作推进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通过对多年从事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实践的思考,笔者偶有感想愿与各位同行分享。

    第一,要统筹规划,将禁毒宣传教育放在禁毒工作大盘中去部署去推进去总结去考核。各级禁毒部门在本辖区禁毒工作的谋篇布局中,要立足于毒品问题的复杂性、特殊性,着眼于禁毒斗争的艰巨性、长期性,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将其贯穿于禁毒工作始终,正确处理好打击与防范、当前与长远、治标与治本的关系,推动禁毒宣传教育长期化、经常化和规范化发展。尤其要紧紧抓住两个重点,一个是宣传教育规划问题。要紧密结合当地禁毒工作实际,制定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近期规划和长期规划,并采取相应措施落到实处;另一个是宣传教育保障问题。要切实加大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比如,禁毒教育基地是一个禁毒宣传教育平台,各地可以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等永久性场所,有计划地建设一批禁毒教育基地,采取传统方式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布展,向社会公众尤其是青少年传播禁毒知识、宣传禁毒法制,以形成禁毒宣传教育辐射点,覆盖到辖区所有人群,使之发挥长久效用。

    第二,要加强协调,把禁毒宣传教育的各项职责落到实处。按照禁毒法规定,国家禁毒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地方各级禁毒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由此可见,协调是禁毒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协调事关执行力、事关工作能否真正落实到位。各级禁毒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请示工作,让党政领导了解本地的毒情和禁毒工作形势,以引起高度重视,加大对禁毒工作的支持。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社会团体、单位、场所,明确具体目标,细化任务分工,建立完善联系机制,互通工作进展情况,破解遇到的难题。要充分利用禁毒委成员会议这个平台,检查各成员单位在禁毒履职方面的情况,适时进行通报;同时,结合年度工作部署,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以形成合力,确保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落实。

    第三,要注重策划,最大限度地发挥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功效。策划是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灵魂。无论是开展新闻宣传,还是组织大型活动、开展专项教育,都需要精心策划,谋定而后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策划,应考虑相关因素,包括确定合理的目标,考虑效果的最大化、活动的执行力以及活动的时代性等。这些年来,福建省禁毒部门重视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策划,相继与省电视台联合制作播出《福建禁毒报告》;与广东禁毒部门联合举办“闽粤港澳台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夏令营”活动;举办戒毒人员现身说法巡回演讲和禁毒知识竞赛;当前正全面开展创建“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禁毒知识进万家”和“‘守望生命·共创无毒’禁毒宣传社区行”活动,积极促进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向广度、深度发展。

    第四,要突出重点,增强禁毒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切实提高公众禁毒意识、拒绝毒品能力和参与禁毒斗争的积极性,是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工作中,要在坚持面上教育的同时,抓好重点教育,切实增强针对性和时效性。针对当前毒情发展蔓延实际,要以青少年、进城务工人员以及染毒高危人群为重点,突出抓好防范合成毒品的宣传教育;要根据禁毒工作需要,结合禁毒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积极组织开展专题禁毒宣传教育;要努力打造富有本地特色的禁毒宣传教育“品牌”,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宣传教育中,要在方式方法上不断探索创新,注重科学规范与通俗易懂有机结合,着力于客观、生动、鲜活、朴实,变灌输式教育为互动式、渗透式教育,变恐吓式教育为引导式教育,鼓励建立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提高禁毒宣传教育的“亲和力”、“感染力”。要努力探索建立禁毒宣传教育评估机制,正确分析形势,科学研判成效,认真改进工作。

    第五,要加强合作,建立与各类传媒的良性互动关系。要积极会同宣传部门,协调、沟通各类媒体,建立起经常性的联系机制,将禁毒资源优势与媒体传播优势紧密结合起来,实现“双赢”的工作目标。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各类媒体各具其传播优势,适应不同人群,在扩大禁毒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上发挥着相互不可替代的作用。既要重视传统媒体,又要重视新兴媒体,善于统筹新闻资源,协调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联动,把有限的新闻资源变成最大化的新闻效应。要切实加强禁毒报刊、禁毒网络等自有媒体建设,突出专业特色,提高报道质量,以适应不同受众需求,增强吸引力。当下,微博、微信逐渐成为一种大众传媒,推动社会进入自媒体时代,舆论格局和舆论生态发生重大变化,要努力掌握并积极运用这一新的传播手段,在亲切、自然、生动的语境中普及禁毒知识,扩大禁毒工作影响。

    第六,要注重动员,挖掘并发挥民间禁毒力量的榜样作用。要贯彻落实禁毒法的相关规定,最大限度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群众的工作。积极建立、发展壮大禁毒协会、禁毒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群众性自治组织,真正把蕴藏在民间的禁毒力量组织起来。要探索建立和完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禁毒的工作机制,重点组织引导他们在禁毒宣传教育和禁吸戒毒社会服务领域开展工作。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制度,激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共同编织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的天罗地网。(薛建和)

责任编辑: 柴小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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