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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禁毒委高度重视实现公安司法戒毒高效对接转轨
2014-11-27 08:40:19  来源: 中国禁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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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禁毒网11月27日电 2013年以来,按照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劳教制度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吉林省禁毒办在积极配合省司法部门参与劳教制度改革的同时,结合我省戒毒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吸毒人员、成瘾人员、社区戒毒(康复)和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通过省公安厅、司法厅、卫生厅等多个部门的共同努力,充分发挥司法部门警力、医疗、场所设施等资源优势,有效地解决了我省吸食阿片类毒品人员、体内吞食异物人员、病残、传染病及送戒距离超过300公里以上地区送戒难的问题。缓解了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床位不足,医疗救助条件有限的难题。从我省目前的收戒情况看,强制隔离戒毒执行率从全国排名第26位越居2014年上半年全国排名第一,执行率高达200%以上,司法收戒数量从原来的300人增至1300余人,基本实现了公安部提出的“应收尽收、满员收戒”的工作目标,失控漏管吸毒人员得到有效控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凝心聚力抓好体制建设。

    为做好司法劳教制度改革工作,履行好戒毒工作职能,公安、司法等部门根据国家禁毒委的要求,在吉林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副省长、禁毒委员会主任、公安厅长黄关春“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要通盘考虑”的指示精神。一是多次组织开展调研工作。通过对我省3家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和13家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的调研,使我们充分认识到,随着查获吸毒人员增长,仅靠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现有的340张床位已满足不了我省吸毒人员大幅增长的需要,同时,受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医疗条件的限制,公安机关查获的阿片类吸毒人员、体内吞食异物,病残及患有传染病吸毒人员有尽80%以上得不到有效救治。二是多次召开部门联席会议。根据对我省强制隔离戒毒调研工作情况,由省委、省政府牵头先后3次组织召开公安、司法、药监、卫生等多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从政策层面、体制机制上切实解决公安机关收治能力不足和司法行政部门强制隔离戒毒场所资源闲置的问题。三是加强协作配合,确定工作模式。为确保公安机关查获的吸毒人员能够及时的得到救治,吉林省禁毒办积极协调司法行政部门,公安法治、监管等部门,经多部门的反复研究论证,最终确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戒毒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补充意见》,进一步理顺了执行体制,实现了收戒工作的新突破,为迅速增加收治戒毒人数提供了有利条件。

    二、明确工作重点,为扎实推进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在吉林省禁毒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做好劳教场所的安全稳定和清理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劳教工作向戒毒工作转型的准备工作。一是培养专业型的干警队伍。为进一步提升戒毒效果,我们组织对转型后的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干警分期分批开展专项业务培训,相继培训干警200余人次,通过考察学习或挂职等形式,先后派出十余批次几十名所级和中层业务干部去外省强制隔离戒毒所学习考察或挂职。二是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我们按照《禁毒法》、《戒毒条例》的要求,先后研究制定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诊断评估办法》、《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工作细则》等多项规定,逐步形成了适应我省戒毒工作规范化需要的制度体系。三是完成戒毒场所医疗机构设置和医护人员的专业培训。按照卫生部、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戒毒医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我们积极与卫生厅沟通协调,将全省13个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医疗机构纳入新建医疗机构规划,并指定省直专业医院对现有医生进行了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执证上岗,由省卫生厅颁发神经精神科医生培训结业证书。四是对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的设施进行维修改造。按照司法部《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和《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标准》等相关要求,我们组织对现有13个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的设施进行了维护改造,增添了必要的设备和器材。五是搭建禁毒信息平台,实现强制隔离人员接收、管理、解除信息互通互连。为确保公安机关裁决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信息能够及时准确的传递到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总队积极协调省厅信通部门,为司法部门开设信息专用通道,组织专业团队研发了系统软件,又从禁毒专项经费中列支30余万元,为司法部门配备了专门的管理服务器,确保了我省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信息在规定的时限内录入到全国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数据库中。

    三、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彻底解决收戒难题。

    针对吸食阿片类毒品人员、吞食异物、病残吸毒人员等收戒难问题,经反复研究并报省禁毒委领导批准,确定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执行双轨制(转投、直投并用)的运行模式。一是按时转所,减轻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压力。严格执行《戒毒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要求,对符合转所条件的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按时转入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并将在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期限压缩到3个月,坚决做到不积压、不超期,解决了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床位短缺的不足。二是直投入所,防止病残吸毒人员逃避打击。对公安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决定的吸食阿片类毒品人员、吞食异物等其他情况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经省禁毒办审批后,可以直接投送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切实解决了病残吸毒人员收戒难的问题,坚决防止他们流散社会、造成危害。三是就近投送,降低办案单位的送戒成本。对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因送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路途较远,超过300公里以上的,如本人提出申请,经公安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同意,报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后,可以直投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降低了送戒成本,减少了程序繁锁给基层办案部门带来的逐多不便。

    目前,吉林省13个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共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1335人,其中吞食异物人员、病残人员、吸食阿片类毒品人员611人,占收戒人数的45.77%。凡是病情不危及生命,生活能够自理,每个强制隔离戒毒所都能够做到24小时无逢对接,随送随收,应收尽收。

责任编辑: 柴小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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