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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瘾君子”为戒毒自首获缓刑
2014-09-24 09:05:23  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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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嫌疑人王某购买冰毒在家吸食,后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近日,东城检察院办理了这样一起蹊跷案件。原来,王某因交友不慎染上毒瘾,清醒后痛下决心去自首,借此戒毒。考虑到王某的行为动机和自首情节,法院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在看守所见到王某后,检察官不禁吃了一惊。只有29岁的王某,本是青春年华,可看上去却比实际年龄苍老很多,面色惨白,看起来十分虚弱。

  据王某交代,自己结交了一帮酒肉朋友。2012年4月,在朋友的唆使下,王某禁不住好奇开始吸毒,随着时间推移,慢慢对毒品产生依赖性。王某回忆,吸食毒品带来的快感是短暂的,之后就是长期的萎靡不振,精神恍惚,身体也大不如前。王某也曾屡次想要戒除,也想过很多办法,但禁不住朋友引诱和毒瘾,总是难以戒掉。

  2014年5月14日,王某再次购买冰毒供自己吸食。清醒后十分痛恨自己,想了一整天,终于痛下决心。既然靠自己的意志不行,那就去公安机关自首,用强制手段和毒品说再见。王某说,自首前也想过这样做自己就是有案底的人了,但同时也能提醒自己不再沾染毒品,重新开始新生活。

  最终,东城检察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将王某起诉至东城法院。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公诉人围绕着王某的自首行为展开论述,充分展现了王某为戒毒瘾,回归社会的决心。主审法官也对王某进行了法庭教育,并综合考虑王某的行为动机和自首情节作出从轻处理,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检察官提醒

  勿低估毒品危害

  东城检察院李龙检察官提醒,很多“瘾君子”起初都是因为好奇,出于好玩或者寻求刺激心理,甚至觉得自己意志力很强,可以“说吸就吸、说戒就戒”,毒品的危害往往被低估。

  李龙表示,在办理王某案件时,王某时常在反复念叨“毒品太害人,把我身体都给毁了,以后千万不能碰”,所以,李龙也借此提醒那些想要涉毒的年轻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李龙还提醒,购买毒品、吸食毒品、拉拢别人吸毒甚至与朋友一起吸毒时,很可能已触犯《刑法》,将会面临“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刑事处罚。通讯员 毛志华

责任编辑: 柴小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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