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15日从安徽省司法厅获悉,省司法厅下发《关于挂职民警岗前培训的通知》,标志着我省选派监狱戒毒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已正式启动。
作为安徽司法行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解决县(市、区)社区矫正执法力量不足问题的创新举措,8月下旬,省司法厅于下发了《选派监狱戒毒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方案》,进一步整合利用系统内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司法行政工作“一盘棋”工作格局。
根据《方案》,省司法厅将从全省监狱戒毒系统挑选108名民警,分配到108个县(市、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挂职,挂职时间从2014年10月上旬至2015年3月下旬。选派工作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确定相结合的办法。
为了充分发挥挂职民警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作用,此次选拔的民警要求具备监管改造或教育矫治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另外对于取得心理咨询师、法律职业资格证等专业资格的民警还将优先考虑。
在6个月的挂职时间里选派挂职民警将被安排到县(市、区)司法局,担任县(市、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副职或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副主任,并在县(市、区)司法局的统一管理和安排下,参与开展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具保人资格审查);参与组织社区矫正人员的接收、宣告和解除;指导、协助开展事项审批和相关调查取证工作;参与组织集中教育、社区服务;协助做好心理咨询工作;参与做好重点对象的监督管理,协助开展训诫和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开展脱漏管追查和移送收监工作;开展保外就医罪犯、释放、解戒人员回访,指导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等9项工作。
为使挂职民警熟悉社区矫正业务,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确保到岗后尽快进入角色,适应并承担起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保障民警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最大限度地发挥优势和作用,近日,省司法厅组织开展了为期3天的挂职民警岗前培训。培训内容既有社区矫正工作实务和挂职工作职责,也有刑罚执行与社区矫正,还包括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业务指导、县(市、区)社区矫正机构职责及工作要求等等贴近工作实践的内容。(吴增彦 记者 汪乔)
责任编辑:
柴小庆